未張貼擺放反浪費標識 永泰一餐飲店被處罰
2023-12-04 18:30:02?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
日前,永泰縣一家餐飲店未在經營場所內張貼擺放反食品浪費相關標識,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據悉,永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永泰縣嵩口某餐飲店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店堂墻壁、取餐臺、用餐桌等均沒有主動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提示語,未主動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取餐,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的相關規定。永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記者 王光慧 通訊員 毛燕莉)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151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全國非法網絡公關工商部門舉報: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151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全國非法網絡公關工商部門舉報: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